6月25日至27日,恩施州政府法制办和州建设委员会在州城水利酒店联合举办了全州建设系统首届文明执法培训班。省建设厅法规处与城建处、州政府法制办、州建委有关领导到会指导并做了重要讲话。来自8县市建设局、城管局、城建监察大队和市容环卫、市政公用行业管理单位第一线的执法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为落实省、州政府关于在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部署,贯彻省政府5月6日全省城市管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推进全州建设系统“两提高、两满意”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我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文明执法水平,经州政府法制办、州建委研究决定联合举办此次文明执法培训班。此次,培训内容包括“城建监察法规与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与责任追究、行政处罚与行政诉讼”等方面。培训教材采用省政府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办公室编印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学习资料》、省建设厅编印的《城管文明执法手册》、州优化办编印的《优化发展环境学习资料》、州法制办编印的《行政处罚法培训教材》以及州建委翻印的“城建监察规定、条例”等配套法规,做到每个学员人手一册。培训方式采取了法规讲解与案例讨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由多年从事法制与城管工作的中层干部授课,取得了很好的培训效果。这次培训还进行了闭卷考试,其考试成绩作为执法上岗资格和《行政执法证》的颁发、换证、年检的必备条件,为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确保“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文明、公正、严格执法”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省建设厅法规处涂永礼处长受省厅领导的委托,对我州建设系统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高度评价了5月下旬在利川市召开的全州城市管理系统文明执法工作会议和恩施市环卫处获得全省文明执法“十佳”单位的成绩。涂处长对下一步工作强调三点: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二是要落实好5月份在黄石市召开的全省城管执法理论研讨会上形成的5点“共识”:为民执法,构建服务城管;文明执法,构建和谐城管;严格执法,构建法治城管;规范执法,构建责任城管;科学执法,构建长效城管;三是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和综合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实行持证上岗制、执法承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省建设厅城建处侯继光副处长通报了全省开展城市管理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以来的情况,从5个方面分析了当前城市管理执法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指出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要做到“三个转变”:即思想观念上从管理向服务转变;执法方式上从强势向柔性转变;执法模式上从单一向联合转变。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即城管执法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堵”与“疏”的关系。当前要抓好三项建设:即管理制度建设、业务素质建设、思想作风建设。
州法制办刘进勇副主任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营造规范公正的法制环境;二是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行首次改正和重大处罚决定备案制、涉企检查备案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三是贯彻好《关于加强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恩施州府法办[2008]10号文),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健全文明执法的培训、考试、发证、年检制度,建设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州建委马祯宝副主任强调:全州建设系统当前一是要抓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二是要开拓进取,努力探索城管执法新理念,树立3个观念:即突破“重城区、轻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