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为促进全州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的健康发展,强化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管理,加大先进实用,安全可靠的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根据《湖北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1号)、《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3号)的规定,州建委对应用于工程建设的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的产品、技术实施目录管理。
由产品生产研发单位申报,经专家审查,恩施州建委编制了《恩施州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目录》(第二批)现予以公告。
全州工程建设在实施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中,应优先选用列入《目录》的产品、技术。
本《目录》(第二批)的有效期截止2009年5月1日。
二○○八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