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章程
组织机构
家装委员会
设计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
评优评先
行业自律
公式公告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管理网管信箱  
关于建委建设要闻县市动态建委文件公示公告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市场管理招标投标质量安全建材管理城市建设村镇建设┃ ┃装饰装修燃气管理测绘管理人民防空执法监察奖惩公告行业统计执业注册企业信息风采展示直属单位行业协会图纸审查文档下载网上系统咨询留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行业协会>>建筑装饰协会>>协会介绍>>正文
协会介绍
时间:2008-04-30 10:49 作者:州建筑装饰协会 来源:恩施自治州建设委员会 编辑:admin_sys 阅读:

恩施自治州建筑装饰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恩施自治州建筑装饰协会。
  第二条  恩施自治州建筑装饰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根据党中央关于“发展室内装饰业”的精神和州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组建,由全州装饰行业有关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自愿参加而组成的全州性社会团体,是州政府联系全州建筑装饰装修企、事业单位的纽带和桥梁。
  第三条  装饰装修是对所有成型体外部和内部空间(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车船、飞机和其他空间)的再加工和环境的再创造,是集产品、技术艺术和工程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行业。它为人们提供使用方便、安全、优美舒适于一体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机关州建委、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州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联系装饰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政府宏观决策服务,为企业和行业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行业共同利益,引导企业向专业化、规范化、集团化方向发展,为恩施州装饰行业做贡献。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协会的主要任务是把行业组织起来,在行业和政府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企业的经营和行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具体业务范围是:
  (一)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总任务,结合我州行业情况,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协助政府部门制定和贯彻实施装饰装修行业的有关法规、条例。
  (三)协助政府部门贯彻装饰行业的各类标准、定额,开展设计、工程质量、产品质量的评定、监督及评优罚劣、进行资质和管理等工作。
  (四)开展基础材料的调查、收集、研究、提出全州行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
  (五)推动部门、地区、企业间横向经济联系,促进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产品配套等协调发展。
  (六)组织行业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编辑有关资料,为会员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情报和市场动态等。
  (七)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培训各类技术、经济人员,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素质。
  (八)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调处会员及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等。
  (九)履行州政府、省协会及州建委授权的工作职责,承办会员单位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有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名誉会员。由名誉会长、顾问、正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组成。
  第八条  凡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装饰资质等级证书的从事装饰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装饰设计或施工企业,承认本章程,照章缴纳会费,均可自愿申请为本协会团体会员。
  第九条  凡愿为发展装饰行业贡献力量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均可自愿申请为本协会个人会员。
  第十条  凡参加本协会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必须填写入会登记表,经理事会审定同意,由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本协会团体会员代表人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兼任,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出任。
  第十二条  会员有权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优先享用本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有权参与协会管理,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对协会的决议事项有表决权;对协会工作有建议及批评权;有提请协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力;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三条  会员的义务是: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遵守行规行约,承担协会委托的工作,支持并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

9 7 3 1 2 4 8 :
 
www.ESJS.gov.cn
 
建议您使用1024×768 分辨率、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7.0浏览器,以获得本站的最佳浏览效果
版权所有: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委员会   [界面设计·严禁冒仿·违者必究]
通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号金安建设大厦7-9楼 邮政编码:445000
电话号码:0718-8463008 网站信箱:web@ESJS.gov.cn
网站建设:恩施今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鄂ICP备07502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