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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管理
时间:2008-03-26 08:45 作者:建筑市场管理科 来源:恩施自治州建设委员会 编辑:张晓苹 阅读: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依据:
  1、《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2、《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二)报建范围:
  凡州境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3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都必须按建设工程项目分级管理的规定,分别向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
  (三)报建程序:
  1、建设业主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完成项目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后,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管科(股)领取或恩施州建委网站(www.enshijs.gov.cn)下载《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表》,如实填报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2、报建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报建登记备案表》一式三份;
  (2)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3)该工程项目有效资信证明;
  (4)经批准的该项目规划“一书两证”;
  (5)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表;
  3、持以上报建资料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管科(股)报建备案,报建备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度、开工与竣工日期、工程发包方式、工程筹建情况等。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报建备案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如有出入的,须当场一次性指出补正的理由及要求,直到符合要求后,当日完成报建备案手续。
  5、办事地点:州县市建委(建设局)建管科(股),责任人科(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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