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管理网管信箱  
关于建委建设要闻县市动态建委文件公示公告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市场管理招标投标质量安全建材管理城市建设村镇建设┃ ┃装饰装修燃气管理测绘管理人民防空执法监察奖惩公告行业统计执业注册企业信息风采展示直属单位行业协会图纸审查文档下载网上系统咨询留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建设要闻>>正文
施工企业安全机构和人员设置有新规
时间:2008-06-10 12:05 作者:方新星 来源:恩施州建委信息办 编辑:张晓苹 阅读: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及职责。《办法》按照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等资质序列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两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办法》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或者核准开工报告时,应当审查建筑施工企业或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www.ESJS.gov.cn
 
建议您使用1024×768 分辨率、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7.0浏览器,以获得本站的最佳浏览效果
版权所有: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委员会   [界面设计·严禁冒仿·违者必究]
通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号金安建设大厦7-9楼 邮政编码:445000
电话号码:0718-8463008 网站信箱:web@ESJS.gov.cn
网站建设:恩施今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鄂ICP备07502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