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州建委主持召开了推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现场会。各县市建设局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分户验收制度主要是对房屋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评定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基本原则,以施工合同为依据,以相关主体的协商意见为辅,在责任界定清楚的前提下进行综合评定,杜绝和不断消除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不断提高住宅工程的质量水平,降低和消除用户的投诉率,让用户住上满意房、放心房。为加强我州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保障竣工住宅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有效维护各方主体特别是最终用户的合法权益,2006年11月,州建委颁布了《恩施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办法》,对分户验收的目的、依据、组织、程序和内容质量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我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提供了制度规范。
本次会议还组织与会人员参观了恩施清江水岸工程分户验收现场,明确了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相关程序,并就下一步全州启动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分户验收制度的推行。要充分认识到推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我州“十一五”质量规划和《湖北省城镇“十一五”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城乡建设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二是要认真组织分户验收。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监理参加,必要时可要求设计单位参加。三是要严格分户验收的程序,确保分户验收的内容和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四是要突出抓好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工作,推动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